一批废旧资产转让(第二次)
2025-12-05
浙江/温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一批废旧资产转让(第二次)
浙江/温州-2025-12-05 00:00:00

一批废旧资产转让(第二次)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一批废旧资产转让(第二次)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瑞安水务有限公司集镇供水分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温州中心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在标的物清运完毕后凭交易合同、转让方出具的移交确认单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退回保证金。 *.标的的数量以及规格仅作为参照依据,标的物按存放现场实物现状、现质量以实地勘察为准进行拍卖、交付。 *.不得将受让标的进行再改造流通市场,受让方对所在地实地看样、查勘,转让废旧物资清单作为成交后标的移交依据;标的移交以转让废旧物资清单上所列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为准。 *.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本次标的成交后转让方提供成交款发票。 *.本次转让挂牌价格为含税价。 *.受让方于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标的的数量以及规格仅作为参照依据,标的物按存放现场实物现状、现质量以实地勘察为准进行交易、交付。 *.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在标的物清运完毕后凭转让方出具的移交确认单申请退回。 **.受让方在标的交接过程中应接受转让方出入管理制度,进行车辆人员报备。 **.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于签订交易合同后**工作日内将标的全部清运完毕,若逾期则处****元/日的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标的交接过程中应按照转让方指定的区域有序进行,部分标的污损需受买人自行负责清理,不得随意挑选标的、不得擅自超越标的接收范围、不得自行更改过磅地点、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标的。移交过程中自行安排好搬运设备、搬运人员及运输车辆等,标的交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移交期间的人员、财产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移交过程中,受让方不能以隐瞒、欺骗、弄虚作假等手段擅自超越转让方指定的范围内容,一经发现给予处罚物资原值的*倍以内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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