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芦溪县食品产业园工业大道提升改造项目(网)招标公告
2025-12-05
江西/萍乡 招标采购
[芦溪县]芦溪县食品产业园工业大道提升改造项目(网)招标公告
江西/萍乡-2025-12-05 00:00:00
江西/萍乡-2025-12-05 00:00:00
[芦溪县]芦溪县食品产业园工业大道提升改造项目(网)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 招标人 | 芦溪县农业农村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工程名称 | 芦溪县食品产业园工业大道提升改造项目 | ||||
| 工程地点 | 萍乡市芦溪县 |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芦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立项批文号 | 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信息表 : ************************ | ||||
| 项目编码 | 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信息表 : ************************ | ||||
| 建筑规模 | * 平方米 | 层次 | * 层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本工程投资 | ********.**元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 | ||
| 工程类别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
| 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 | *、新建*****㎡透水混凝土人行道;*、对现状绿化带进行提升改造,改造面积为****㎡,新增后排绿地****㎡;*、车行道沥青路面开挖恢复****㎡;*、新建***********污水管网*****;*、新建************雨水管网*****;*、新建***********自来水管*****;*、新增机动停车位**个,非机动车停车区域*组;*、新增路灯***座,同时敷设弱电通信管*****;*、园区沿线标牌、停车场及其他附属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 投标人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申请人近 ** 个月内(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年**月*****年**月)完成过中标金额或者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类)证书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 ||||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 施工员、质量员有效上岗证证书,专职安全员提供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 证 |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其他要求 |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实行“不见面开标项目”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外埠来赣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方式:①招标人联系方式:联系人:颜先生 电话:*********** 联系地址:芦溪县农业农村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②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熊先生 *********** 联系地址: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鸡冠山乡萍栗南路**号 ③行政监督部门:芦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异议提出与答复: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②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③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赣建招〔****〕**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未尽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同意,作为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项目,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答辩开始时间以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的通知为准,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开标大厅通知信息导致的后果自行负责,从开标大厅发布通知到开始答辩的间隔时间为 **分钟。答辩地点为芦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芦溪县市民之家*楼(拟派项目负责人参与答辩前不在芦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候场,从接到不见面开标大厅的通知后 ** 分钟内才可进入答辩地点,只允许收到通知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进入答辩地点),未按时到达答辩现场参加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招标人应当核验答辩人提交的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入场时须主动配合接受核验,将手机、电子手表等电子产品存放在答辩现场指定地点,并按要求在签到表上签名。拟派项目负责人将本人身份证件正面朝上置于桌上,以便核验。如发现安排他人代替参加答辩的,视为放弃参加答辩,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并由招投标监管部门视情形按弄虚作假进行处罚。 | ||||
|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发布(获取),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资格预审)时间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 | 获取方式 | 自行下载 |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获取方式 | ||||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提交方式 | 网上递交 | ||
| 提交资审文件截止时间 | 提交方式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 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资审时间 | 资审地点 |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颜涛 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熊维宇 电话:*********** | ||||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
|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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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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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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