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2025-12-05 00:00:00
绿春县审计局小车房公开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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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审计局小车房公开招租公告
绿公资交招告〔****〕**号
经省审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受绿春县审计局的委托,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开招租拍卖工作流程的通知》(红财资发〔****〕**号)、《绿春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红政办规〔****〕*号)等有关规定,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社会将位于绿春县公务员小区**幢*层*号的小车房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本次绿春县审计局公开招租的小车房标的产权清晰,无争议。
标的名称 | 标的所在位置 | 面积 (单位:平方米) | 起租价 (单位:万元/年) | 增价幅度/次 (单位:万元) | 履约保证 (单位:万元) | 备注 |
小车房 | 绿春县公务员小区**幢*层*号 | **.** | *.* | *.** | 本标的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一租三年,三年租金一次性支付。 |
二、商铺使用说明
(一)该出租房屋严禁经营以下活动:
*.不得经营金属木材产品加工等噪声较大的加工业。
*.不得经营液化气、汽柴油、烟花爆竹、农药等安全隐患 较大的危险品。
*.不得经营丧事用品、娱乐、鸡鸭等活家禽产品以及家禽产品的加工。
*.不得经营餐饮、网吧、赌博等影响周边住户的相关行业。
*.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事项。
(二)房屋出租期间,负责门前“四包”(包卫生、包绿化、 包秩序、包市政公共设施)。
(三)在租赁期间,房屋内、外一切物品、设施如有损坏由 租赁方自行维修。
(四)租赁方不得将铺面转让或转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五)具体事宜竞标后中标方和出租单位签订合同。
三、出租年限及租金支付方式
小车房标的的租赁期限为三年,三年租金一次性支付,先付后用。
四、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报名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报名条件
*.竞价人为法人的,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价。
*.竞价人为自然人的,被“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与竞价。
*.本次竞价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竞价。
五、报名方式、时间
(一)报名方式
本次竞价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价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红河州”,凭**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年**月*日**:**—****年**月**日**:**(逾期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六、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一)标的展示时间
标的展示时间为:****年**月*日—****年**月**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的工作时间)。
(二)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查看标的,需要查看标的的竞价人请提前与绿春县审计局联系人联系。
七、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时间及退还方式
本次招租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八、报名及竞价文件获取
凡报名参加本次招租活动的竞价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租须知》(附后)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价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公告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数字证书办理
*.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价人,首先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注册成功后再办理**数字证书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需办理**数字证书的,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网上办事—注册登记—立即注册,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自然人报名的,除以上方式外,还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卡原件到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工作人员远程办理临时**数字证书。
*.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过**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新办理(但在昆明市、保山市办理的**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电话:************(**小时客服热线);办理地址: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号窗口)蒙自市天马路**号。
(二)报名时竞价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 企业法人:需提交《竞价申请书》《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各一份;如非法人报名还须出具法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手印的《竞价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一份(注:以上材料均须盖上企业鲜章)。
*. 自然人:需提交《竞价申请书》《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各一份;如非本人报名还须出具本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的《竞价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一份(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手印)。
(三)竞价文件获取
竞价人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红河州”)(*****://****.**.***.**/#/********),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文件及其他资料。
九、资格审查时间
所有标的资格审查时间为:****年**月*日**:**—****年**月**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的工作时间)。
十、竞价时间及竞价平台
(一)竞价时间见下表:
标的名称 | 竞价时间 | 限时竞价时长 (单位:分钟) | 面积 (单位:平方米) | 起租价 (单位:万元/年) | 增价幅度 (单位:万元/次) | 备注 |
小车房 | ****年**月**日**:** | *.* | **.** | *.* | *.** | 一租三年,三年租金一次性支付。 |
(二)竞价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红河州”),网址:(*****://****.**.***.**/#/********)。所有标的竞价人须在竞价开始时间前**分钟登录竞价平台参与竞价;
十一、竞价方式及规则
(一)竞价方式:电子竞价。
(二)本次竞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三)按价高者得的原则,以竞价标的物整体的总价进行增价式竞价,所有标的的增价幅度为*.**万元/次或其整倍数,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十二、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
(二)地点:绿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交易双方同时到场,携带公章,现场签订)。
十三、签订合同
出租方与中标方需在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中标结果期满后**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
十四、其他说明
(一)报名时竞价人提交的资料查验齐全后方可报名,请各竞价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
(二)竞价人在报名前应实地勘察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三)本次竞价活动以人民币进行计算,竞价活动的所有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竞价过程中竞价人请慎重参与竞价。竞价结束后,如中标方违约,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协同出租方依照本次招租公告和《竞租须知》向人民法院起诉违约人责任,同时将违约信息推送给信用中国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入诚信档案,由相关部门对失信行为进行处罚。
十五、公告发布途径
此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十六、联系方式
招租人:绿春县审计局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附件列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
* | 绿春县国有产权竞价人操作指南.*** |
* | 绿春县国有产权交易竞租人信用承诺书.*** |
* | 竞租(拍)申请书.*** |
* | 竞价委托书.*** |
* | 招租须知.*** |
* | 小车房图片*.*** |
* | 小车房图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