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5-12-04 00:00:00
、项目信息
*.采购人: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数据中台(****)及合同要素和应收账款数据对接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落实集团数据治理工作方案及省国资委关于合同要素与应收账款数据归集的统要求,现拟开展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数据中台(****)及合同要素和应收账款数据对接项目实施工作。本项目聚焦总部重点管控维度和应收账款、合同等关键要素,通过集团数据中台的专项开发实现系统对接与数据整合,支撑数据分析平台集中呈现与分析,按时高质量完成国资委数据报送任务,推进数据整合运用。为确保技木路线致、系统无缝集成及数据标准统,本项目拟通过单来源采购方式,继续委托原平台承建商承担本次实施服务。该安排基于对现有数据中台技木架构的紧密依托与扩展需要,经前期论证,可有效保障项目延续性与整体协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含税总金额(元):******元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为保持原有采购项目的致性与配套要求,避免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既有投资损失,需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可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
(*)本项目是在已建成的集团数据中台及浙江土畜二级数据中台基础上进行的延续性开发。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作为原系统唯建设方,全面掌握现有系统的整体架构、数据模型与开发规范。若更换供应商,将难以保障系统架构的致性、数据标准的统性以及功能模块的无缝衔接,可能导致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及既有投资损失。
(*)为确保技木路线连贯、业务数据平稳延续与系统长期可维护,由原供应商继续承担本项目,可在现有技木框架内高效推进数据对接、模型开发与系统集成,大幅降低因新供应商熟悉周期带来的实施风险、调度成本及工期不确定性。
综上,为保障项目技木路线的致性、业务处理的连续性及投资的有效性,建议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继续委托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网商路***号*幢*层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五、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女土
联系电话:*************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号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依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号
*.监督部门
名称: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