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0120251107019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12-04
重庆 变更澄清
50000120251107019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重庆-2025-1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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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涉外商务区*区一期**栋提升改造项目 澄清文件(三)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燃气工程”和“抗震支架”为专业工程暂估价,暂估金额已在“工程量清单”中相应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中列明,各投标人在“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中按招标人给定的暂估金额进行填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燃气工程”和“******—抗震支架”可不再进行填报,无论投标人填写与否,此项不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若投标人在该“******—燃气工程”和“******—抗震支架”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中填写了相应的报价并计入了投标总价的,则结算予以扣除,并按专业工程暂估价据实发生的金额进行结算。 本通知是对之前已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的澄清和说明,未做任何实质性修改;如与之前已发布的招标文件和答疑补遗有矛盾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中建投(重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