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5-12-04 00:00:00
网安支队系统及设备维保(****年度)一南京市公安局电子数据检验鉴定中心****年度设备维保公开招标公告
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 受南京市公安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网安支队系统及设备维保(****年度)一南京市公安局电子数据检验鉴定中心****年度设备维保进行公开招标。请潜在投标人在南京市江宁区万泰路**号宸泰科技大厦泰楼(杭州银行旁)*楼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在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号南院招采中心会议室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网安支队系统及设备维保(****年度)一南京市公安局电子数据检验鉴定中心****年度设备维保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限价金额:人民币**.****** 万元。
*.项目要求:网安支队系统及设备维保(****年度)一南京市公安局电子数据检验鉴定中心****年度设备维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合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次采购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应当具备如下条件,并依照规定提供材料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年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分办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网站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并出具承诺书:(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至**:**,**:**至**:**(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万泰路**号宸泰科技大厦泰楼(杭州银行旁)*楼)
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前往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万泰路**号宸泰科技大厦泰楼*楼)获取纸质招标文件(所有提交的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号南院招采中心会议室。
投标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盘)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扫描件及****文档版本,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一份单独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所有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且加盖企业公章等;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六、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人参加投标会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投标人当场核验上述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 “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 ’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 ”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 ”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 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 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的违法行为。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 号),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在线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公安局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一号
联 系 人:刘警官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信息
名称: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万泰路**号宸泰科技大厦泰楼(杭州银行旁)*楼
项目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