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泾县-交易结果】泾县琴溪镇新元村食用菌智慧设施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5-12-04
安徽/宣城 中标结果
【宣城市-泾县-交易结果】泾县琴溪镇新元村食用菌智慧设施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宣城-2025-12-04 00:00:00

泾县琴溪镇新元村食用菌智慧设施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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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琴溪镇新元村食用菌智慧设施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泾县琴溪镇新元村食用菌智慧设施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绿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湖北路***号利港银河幸福广场*****

中标金额:贰佰壹拾贰万零肆佰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壹佰玖拾万零捌仟叁佰陆拾元整(*******.**元)

评审总得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移动智慧种植方舱

品牌:兴恒

规格型号:定制

数量:**

单价:*****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斌、冯亚明、丁可银、黄笑蓉、项建平(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总价包干。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琴溪镇人民政府、安徽泾州山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琴溪镇街道、泾县泾川镇稼祥南路(绿宝商业街)***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号、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琴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琴溪镇街道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泾州山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稼祥南路(绿宝商业街)***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汤工

电话:************************

十、附件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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