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太二路(秦淮路-胜太四路)、胜太四路(胜太二路-利源中路) 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2-04
江苏/南京 中标结果
胜太二路(秦淮路-胜太四路)、胜太四路(胜太二路-利源中路) 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江苏/南京-2025-12-04 00:00:00
拟中标候选人二次公示
江苏/南京-2025-12-04 00:00:00
胜太二路(秦淮路*胜太四路)、胜太四路(胜太二路*利源中路) 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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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胜太二路(秦淮路*胜太四路)、胜太四路(胜太二路*利源中路) 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施工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拟中标候选人 | 苏州市顺发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 | 茆新雨 |
| 重新公示原因及理由 | 本项目共有***家单位参与投标,第一次评标,中标候选人第一名湖北利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第二名安徽旭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第三名苏州市顺发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原评标委员会根据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对中标候选人第一名湖北利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第二名安徽旭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重新评审。其中*、湖北利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投标人资格: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要求,否决其投标。*、安徽旭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钱花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投标人资格,正文*.*.*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要求,否决其投标。根据招标文件评审,后递补的第三名鹤城建设集团股份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否决其投标。综上,重新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第一名:苏州市顺发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名:浙江祥达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名:河南锦路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 备注 |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 公示发布之日起,至结束之日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发布中标公告并签发中标通知书。 |
| 招标人 |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日期 | ********** |
如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投诉。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招标代理盖章位置*****;****;****; 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行政监管部门: 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