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2025-12-04 00:00:00
关于对****年*级旅游景区等旅游品牌评定结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提升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业发展水平,切实推动高品质旅游产品打造和“歌游内蒙古”品牌建设,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工作部署和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开展了****年内蒙古自治区**、**级旅游景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的评定。同时,与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联合开展了第五批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的申报认定工作。经盟市推荐,专家初审及实地复审,厅党组会议审定,拟将相关评定及复核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年**月*日—**月**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厅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据材料。
受理电话:************,***********。
受理邮箱:*********@**.***。
附件:
*.****年内蒙古自治区**、**级旅游景区公示名单
*.****年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公示名单
*.****年内蒙古自治区**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公示名单
*.****年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公示名单
*.****年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重点镇公示名单
关于对****年*级旅游景区等旅游品牌评定结果的公示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对****年*级旅游景区等旅游品牌评定结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提升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业发展水平,切实推动高品质旅游产品打造和“歌游内蒙古”品牌建设,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工作部署和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开展了****年内蒙古自治区**、**级旅游景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的评定。同时,与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联合开展了第五批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的申报认定工作。经盟市推荐,专家初审及实地复审,厅党组会议审定,拟将相关评定及复核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年**月*日—**月**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厅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据材料。受理电话:************,***********。受理邮箱:*********@**.***。附件:*.****年内蒙古自治区**、**级旅游景区公示名单*.****年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公示名单*.****年内蒙古自治区**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公示名单*.****年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公示名单*.****年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重点镇公示名单
为进一步提升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业发展水平,切实推动高品质旅游产品打造和“歌游内蒙古”品牌建设,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工作部署和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开展了****年内蒙古自治区**、**级旅游景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的评定。同时,与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联合开展了第五批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的申报认定工作。经盟市推荐,专家初审及实地复审,厅党组会议审定,拟将相关评定及复核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年**月*日—**月**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厅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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