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2025-12-04 00:00:00
某部主副食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主副食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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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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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主副食配送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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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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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项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
※*.本项目第* 包确定*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人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南充市具备承担军队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年** 月*日至** 月**日,每日上午*:** 至**:**,下午**:**至**:**(申领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四川省南充市。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 申领方式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年**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携带相关资料到 (建设单位) 报名登记。联系人:明助理,联系方式:***********。 ※
(五)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投标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详细地址咨询联系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详细地址咨询联系人)
※八、现场踏勘
不组织
※九、标前答疑会
不召开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明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地址:/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燚
移动电话:***********
采购机构:某部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