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信息公告第十七号
2025-12-02
黑龙江/大庆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信息公告第十七号
黑龙江/大庆-2025-12-02 00:00:00
黑龙江/大庆-2025-12-02 00:00:00
投诉处理信息公告第十七号
作者:大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龙南房产交易大厅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大庆市恒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市让胡路区长青小区商服**#
被投诉人:大庆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新街**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大庆市自然资源局****龙南房产交易大厅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评审结果显示我公司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与本项目不符,给予废标处理,对此我公司提出质疑。在技术文件中关于废标项有如下方面:(附图),由此可见,技术文件不足不属于废标项,不应给予我公司废标处理。且我公司技术文件全部响应比价文件要求,所以我公司认为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对于我公司有意排挤,对于我公司的招投标权益造成伤害。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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