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517号)
2025-11-26
黑龙江/双鸭山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517号)
黑龙江/双鸭山-2025-11-26 00:00:00
黑龙江/双鸭山-2025-11-26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作者:宝清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直播电商综合实训室设备采购(二次)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年**月*日开展项目评审,****年**月*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吉林省新尚品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华昌街道***生活馆
被投诉人*:黑龙江华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智汇景公馆(汇锦庄园)一期第**栋***层**号
被投诉人*:宝清县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宝清镇建设街***号
相关供应商:黑龙江居臻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建设街**号*单元*层*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主要投诉事项为:
(一)投诉事项:预中标人黑龙江居臻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属于无效投标。
(二)投诉事项:预中标人黑龙江居臻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属于无效投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一)(二)不成立。上述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宝清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宝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宝清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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