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金财投处〔2025〕第3-1号
2025-08-15
江苏/淮安 质疑投诉
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金财投处〔2025〕第3-1号
江苏/淮安-2025-08-15 00:00:00
江苏/淮安-2025-08-15 00:00:00
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金财投处〔****〕第***号
发布时间:********** 来源:********* 【关闭窗口】
投诉人:淮安正昕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东路*号大长江国际家居广场*号楼***室
法定代表人:沈正
被投诉人*:金湖县实验初级中学
地 址:金湖县建设西路***号
法定代表人:李继良
被投诉人*: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湖县黎城南路******室
法定代表人:曹泽豪
****年*月**日金湖县实验初级中学体教升级改造项目音视频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月**日、*月*日本项目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更正公告。*月*日本项目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终止公告。
****年*月**日投诉人就本项目采购文件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月**日被投诉人对质疑作出答复。*月*日我局收到投诉人的投诉书,*月*日我局要求投诉人对投诉书进行补正,投诉处理期间,****年*月**日,收到投诉人撤回上述投诉书中投诉事项二、投诉事项三的情况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投诉书中投诉事项二、投诉事项三终止投诉处理。
金湖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