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对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处理决定公告
2025-12-04
湖北/襄阳 中标结果
[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对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襄阳-2025-1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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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对****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湖北中正恒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万达广场小区南区**幢*单元***
当事人*:湖北秉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卞营路创业城*号楼***室
当事人*:湖北金普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号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三、基本情况
根据****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新区财政金融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随机抽取了*家代理机构代理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个。本次监督检查采取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等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检查的内容为:采购文件设置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以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等恶意串通行为。
存在的问题:
(一)采购文件设置差别歧视条款
*.设置与采购项目实施不必要或无关的评审标准。
*.设置对企业规模的不合理限制以排斥中小企业。
*.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二)代理机构乱收费
*.代理服务费未按照载明的收取方式及标准收取。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针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各相关当事人限期整改。
五、其他补充事宜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