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象州县大乐镇龙女村等村屯道路硬化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象发改审批〔2025〕82号 )
2025-11-13
广西/来宾 审批|立项|规划
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象州县大乐镇龙女村等村屯道路硬化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象发改审批〔2025〕82号 )
广西/来宾-2025-11-13 00:00:00

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象州县大乐镇龙女村等村屯道路硬化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象发改审批〔****〕**号 )

********** **:** 来源: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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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大乐镇人民政府:

报来《象州县大乐镇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复象州县大乐镇龙女村等村屯道路硬化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乐政函〔****〕*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委托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群众出行条件,降低农产品运输成本,助力乡村产业发展。同意建设象州县大乐镇龙女村等村屯道路硬化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象州县大乐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象州县大乐镇龙女村、河良村、平石村、大乐社区。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对象州县大乐镇龙女村、河良村、平石村、大乐社区道路进行改造提升,混凝土路面硬化*.*公里、宽*米,挡土墙约*.**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其中建安费***.**万元,建设其他费**.**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以工代赈中央资金***.**万元及地方配套资金**.**万元。

项目建设工期为*个月。

六、以工代赈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采用“乡镇政府+乡建公司+当地群众”务工组织模式,采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赈济模式。实行先劳动后支付、按劳取酬和公平、公开的原则,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严格执行劳务报酬标准。项目预计可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人,其中城镇相关失业人员人数为**人,返乡农民工人数为**人,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对象人数为**人参与项目建设。预计用工****工日,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为***.**万元,劳务报酬占申请中央资金的比例为**.**%。预计培训务工群众***人,预计设置公益性岗位*个。

七、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等规定,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在签订劳务合同过程中应明确当地群众用工和劳务报酬发放要求等。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象州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象州县大乐镇龙女村等村屯道路硬化以工代赈项目的选址意见。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无需办理,根据《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号)》,该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建设,项目单位无须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节能审查意见无需办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号),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九、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以上或减少**%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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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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