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关于撤销厦门裕臻彩工贸有限公司裕臻彩五金及塑料配件生产加工项...2025-12-04
2025-12-04
福建/厦门 中标结果
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关于撤销厦门裕臻彩工贸有限公司裕臻彩五金及塑料配件生产加工项...2025-12-04
福建/厦门-2025-1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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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 关于撤销厦门裕臻彩工贸有限公司裕臻彩五金及塑料配件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告
厦门裕臻彩工贸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向我局提交《裕臻彩五金及塑料配件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代码:************************)(下称报告表)审批申请,并承诺报告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基于你公司和报告表编制单位厦门卫民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赖喜祥的承诺,我局于****年*月**日采用审批告知承诺制直接予以批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经组织专家审查,发现报告表存在严重编制质量问题,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已查明事实并对编制单位、编制主持人实施处罚。
鉴于上述原因,我局决定撤销对上述项目的批复(厦翔环审〔****〕***号),若你公司需继续进行项目的建设,应及时会同报告表编制单位结合建设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检查发现存在的编制质量问题进行整改,或者委托其他编制单位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再重新提交我局审批。相关整改工作应当在本通知下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运营期间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因撤销批复造成损失的,你公司可依据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依法向编制单位、编制人员追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你司如不服本撤销决定,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复议机关为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