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2025-12-03 00:00:00
嘉禾县袁家镇行村村南冲岭安置地土石方公开拍卖
公告
我单位根据嘉禾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并通过嘉禾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审批,将对嘉禾县袁家镇行村村南冲岭安置地土石方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物为嘉禾县袁家镇行村村南冲岭安置地土石方,土地平整土石方经过第三方公司概算施工场地总挖方为******立方,其中概算填方位置总填方为*****.*立方,概算剩余*****.*立方(折合约**.**万吨)。该标的整体起拍价:*.*元每吨。
二、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年**月**日上午**:**点。拍卖地点:嘉禾县袁家镇综治会议室。
三、竞拍人资格
*、本标的面向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公开拍卖;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竞买保证金须从本人账户转账,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从本企业账户转账,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保证金不是从竞买人本人或本企业账户转账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四、标的展示
本标的展示从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竞买者可与嘉禾县袁家镇行村村索取已有标的物的相关资料,自行到实地现场踏勘。拍卖标的按其现状拍卖,竞买人应到现场详细查看了解拍卖标的质量、数量等情况,弄清楚标的所含明暗瑕疵。一经应价竞价,则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瑕疵责任。嘉禾县袁家镇行村村提供的有关资料所作介绍和向买受人出具的相关票据所载内容,仅具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也不得以此为由变更成交价款。
五、竞买保证金
本次竞买保证金为**万元,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在****年**月**日上午**时前,将该保证金缴入指定银行账户。若竞买人竞得标的物,保证金直接转为标的物购买金;若竞买人未竞得标的物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七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六、确定竞得人
本次拍卖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竞得人),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价时,应保证叫价以不低于起拍价方能生效,每次加价幅度为*.*元,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竞得人)。
七、价款的缴纳
成交后,买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次日起*个工作日将成交价尾款缴入指定银行账户。竞得本次拍卖标的的意向受让方(竞得人)未按照相关规定支付上述款项,或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当作违约金处理。同时,出让方有权将该标的物重新进行拍卖。
八、其他要求
*、竞得成功后,买受人应按嘉禾县袁家镇镇行村村的要求完成标的物的转移,运输途中不得散落土石方;
*、挖、装卸和运输土石方石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受让方(竞得人)承担;
*、受让方(竞得人)在挖运过程中不得造成地质灾害隐患,如果造成相关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的,由受让方(竞得人)负责修复和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九、注意事项
*、报名时提供缴纳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提供原件查验),法人组织提供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本次竞买由本单位法人代表、自然人本人或授权委托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授权委托参加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报名单位(人员)应在正式竞拍前**分钟到达拍卖地点,便于查验相关资料,超过正式竞拍时间(****年**月**日上午**:**点)到场的视同自动放弃此次竞拍。
联系人:李建华联系电话:***********
嘉禾县袁家镇行村村村民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