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2-04 00:00:00
新站高新区新*路等*条道路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新站高新区新*路等*条道路工程施工补疑*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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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注册建造师 |
评标委员会仅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进行查询核对,并将查询截图及查询结果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本项目对应资质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如下: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注册一级建造师**人以上。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人。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人。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有关文件中对应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程序中*.*评标结果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存在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情形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查询要求如下:
(*)评标委员会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将查询截图及查询结果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评标委员会仅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将查询截图及查询结果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目。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排序。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应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将对此进行核查,不满足要求的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具体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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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人其他要求 |
**.对延误工期等违约行为将严格执行合同有关违约金条款,建设单位有权切除中标人剩余工程量重新公开招标,切除部分费用从中标人合同款中扣除,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
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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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人其他要求 |
**.对延误工期等违约行为将严格执行合同有关违约金条款,建设单位有权切除中标人剩余工程量重新公开招标,切除部分费用从中标人合同款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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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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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技术文件评分标准,采用我市青天大模型的**“类人”评审功能辅助评标,依据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给出评审分数。评标委员会成员需对**辅助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确认,不采纳的,应给出充足理由,并报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对不采纳**辅助评审结果,而自行给出评审分数的,招标人应加强复核,其评审结果应报监管部门。**“类人”评审辅助评标,旨在利用大数据分析,细分每位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评分,从而提高技术文件评审指标评分结果的公正性与科学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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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要求 |
(*)对于主观评分项,以*.**分为分割点,即评分依次为*、*.**、*.**、*.**、*.**等。评审内容缺项的该项得*分。 |
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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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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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要求 |
(*)对于主观评分项,以*.*分为分割点,即评分依次为*、*.*、*.*、*.*、*.*等。评审内容缺项的该项得*分。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名称:合肥新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号智慧产业园***号楼*层
联系人:疏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号智慧产业园***号楼*层
联系人:王超
联系方式:*************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