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2025-12-01 00:00:00
贵州黔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贵阳至平塘高速公路***合同段项目收费岛防撞护栏及零星构件工程》项目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在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开、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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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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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山石岩劳务有限公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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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毅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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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众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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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投诉。
招标人:贵州黔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