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12-04 00:00:00
、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工程(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 | 投标报价:*******(元)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经济技木开发区雁荡中路**号 |
*.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工程(期) | 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工程(期)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方良(第*标项采购人代表),林建静,金露兵,谢作谋,林心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货物类)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或银行转帐。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大诚商厦*幢***室
联系人:郑凯挺、金奇云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高新技木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号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方式:*************
同级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高新技木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