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市-2025-12-04 00:00:00
吴忠市红寺堡区****年基层“小百分比”特殊困难群众帮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吴忠市红寺堡区****年基层“小百分比”特殊困难群众帮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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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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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年基层“小百分比”特殊困难群众帮扶项目 |
吴忠市红寺堡区****年基层“小百分比”特殊困难群众帮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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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红寺堡区新民街道民政服务站为阵地,派驻不少于*名专职社工驻站服务。通过“入户评估、一户一策、精准服务、绩效跟踪”流程,为*类不少于**户的特殊困难家庭提供困难帮扶、照料护理、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专业化服务,确保服务完成率≥**%、服务对象满意度≥**%,切实改善群众生活品质。(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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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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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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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按**%扣除);③《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号)(按**%扣除);④《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⑤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④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⑤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⑥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注:*、③、④、⑤、⑥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需放入响应文件的相应位置,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模糊不清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⑦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⑧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座*层****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请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记录查询截图等相关材料的影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前往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座*层****室)现场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或电子件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磋商文件。
售价:*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座*层****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夏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燕然北路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杨波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街道金凤区国贸新天地*号楼*层
联系人:满轲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