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12-04 00:00:00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年**月**日**:**开始自由报价,****年**月**日**:**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标的:一批废旧锂电池组整体回收处置转让,共**组,*组*块,共计***块,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元。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为我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或综合利用资质,须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示的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名单范围内或属于《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信息》中的汽车生产企业、梯次利用企业。
*、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不接收联合体报名。
三、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元,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
*、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并与转让方签订《废旧锂电池处置协议》。
*、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标的搬运完成后平转让方出具的验收单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退回履约保证金,受让方未履行任何一项交易标的交易中规定的义务,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公开竞价其他相关事项
*、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转让方签订《废旧锂电池处置协议》(项目资格条件审核时间:*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自由竞价开始时间:****年**月**日**:**;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年**月**日**:**)。
*、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即日起至****年**月**日下午*时止(工作时间内)。
资产展示安排:****年**月**日至**月**日(工作时间内),须提早预约看样。
资产展示地点:温州茶山立体车库首末站。
咨询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吴桥路银都花苑现代**幢***室。
报名看样咨询电话:***********
转让方咨询电话:*************
转让方纪检监察电话:*************
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业务举报:*************
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纪检举报:*************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
温州交运集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