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荆州区财政局关于对荆州区瓶装液化气安全设施“三件套”采购及安装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04
湖北/荆州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荆州区财政局关于对荆州区瓶装液化气安全设施“三件套”采购及安装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湖北/荆州-2025-12-04 00:00:00

荆州区财政局关于对荆州区瓶装液化气安全设施“三件套”采购及安装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荆州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荆州区瓶装液化气安全设施“三件套”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陕西鹏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昆明路南侧***号西安市天然气总公司办公楼三楼

被投诉人:荆州市荆州区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湖北凯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荆州市荆州区荆中路**号/荆州区城南街道凤凰路**号(假日酒店院内)一栋一楼*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陕西鹏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荆州区瓶装液化气安全设施“三件套”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提出质疑,因对采购人荆州市荆州区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凯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按照政府采购投诉程序向荆州区财政局提起投诉,我局于****年**月*日依法受理。
投诉事项:招标方/代理机构未明确澄清公告发布媒介,项目终止后没有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导致我方直到第一次项目截止日期上传标书之前才发现该项目已终止,请求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号令),本局受理投诉后,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对该项目招投标文件、专家评审意见、被投诉人书面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进行了书面审查,具体情况如下:
采购人荆州市荆州区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年*月**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荆州区瓶装液化气安全设施“三件套”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公告,因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发生变化,代理机构湖北凯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该项目的终止公告。****年**月**日采购人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重新发布了荆州区瓶装液化气安全设施“三件套”采购及安装(二次)的招标公告。
该项目为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无法知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及其联系方式,传统的书面形式通知不了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终止公告和二次招标公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采用电子方式招标的,除了可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外,也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以法定网站上公告方式通知和下载”的规定,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和下载相关更正公告,将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采购人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对本次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荆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荆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荆州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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