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 关于为【玄同微(重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机构的公告
2025-12-04
重庆 招标采购
【江北区】 关于为【玄同微(重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机构的公告
重庆-2025-1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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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玄同微(重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机构的公告
项目编号:*************************
关于为【玄同微(重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机构的公告
【信息时间:**********】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名称 | 玄同微(重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
| 选聘主体 | 玄同微(重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 | 账上金额(*.*元) |
| 债务人情况 | 玄同微(重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资本****万元,注册地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凤笙路**号*幢,法定代表人为张向方。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导航终端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数字家庭产品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音响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伺服控制机构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是 |
| 案号 | (****)渝**破***号 |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 所需服务类型 | 破产业务服务 |
| 服务内容 | 对玄同微公司进行破产专项审计,按职业准则独立发表全面意见。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玄同微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抽逃出资行为,如果抽逃,确认抽逃出资人及相关责任人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人民法院于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玄同微公司就其财产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下列可撤销行为:(*)无偿转让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重点审计受理破产日前一年内重大资产处置的交易对手和交易价格情况,还原交易的真实性和公平性。分析判断是否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非正常减少的资产变现情况。 *.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玄同微公司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即玄同微公司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下,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情形。 *.玄同微公司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无效行为,包括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等情形。 *.审查玄同微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其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公司以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从而损害公司、其他债权人的行为。 *.核对银行流水,审查是否存在账外收入、应收款不入账、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截留公司收入的情况。 *.对重大交易及往来行为进行重点审计,如关联方的交易往来,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交易往来,重大供应商的审计等,分析判断交易往来的异常性。 *.就公司与股东或关联方财产混同、管理混同、债权债务混同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相关报告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并根据破产工作的需要,提供审计机构的其他专业服务。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执业资质证明文件;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具有相应从业资质,且系编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或者重庆市各中级人民法院社会中介机构名册中的机构。 *.报名机构人员不得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所列情形。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 服务时限说明 | 需在签订合同后**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审计报告,特殊情况下可延长,具体时间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金额说明 | 《重庆市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司法鉴定收费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渝价〔****〕**号)及补充通知(渝发改收费〔****〕****号) |
| 选取方式 | 择优直接选取 |
| 需回避机构 | |
| 回避原因 | |
| 选聘时间 | ********** **:**:**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 选聘主体咨询电话 | 重庆鼎圣佳程律师事务所(***********) |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玄同微(重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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