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森林防火网格化数据建库服务项目
2025-12-04
安徽/六安 中标结果
裕安区森林防火网格化数据建库服务项目
安徽/六安-2025-1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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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森林防火网格化数据建库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森林防火网格化数据建库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美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号合肥软件园二期**栋*座四层

成交金额:叁万贰仟叁佰元整(小写:*****.**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裕安区林业发展中心*楼会议室(裕安区大别山西路与磨子潭路交口),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发包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林业发展中心

地址:裕安区林业发展中心*楼(裕安区大别山西路与磨子潭路交口)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楼****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六安市裕安区林业发展中心

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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