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德镇-2025-1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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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瓷集团总部及红叶三厂员工食堂对外合作经营服务答疑澄清公告
致所有潜在投标人:
为精准明确本项目合作要求,消除原招标文件歧义,现就“餐标使用与结算、投标报价规范”核心内容进行明确,本公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公告为准。
一、项目核心基础信息
*、服务对象:景德镇陶瓷集团总部及红叶三厂全体干部职工;
*、服务范围:员工食堂用餐服务、员工小卖部(超市)商品消费服务;
*、核心预算标准:①个人年度预算:****元/人/年(核算依据:**元/次×** 次/月×**个月);②项目年度总预算:*******元/年;
*、合作期限:*+*(模式首次签*年服务合同,采购人满意度达标续签下一年合同,不达标则终止合同);
二、核心内容细化说明
(一)餐标使用、消费方式及结算规则
餐卡使用规范:采购人(景德镇陶瓷集团)为每位干部职工统一配发「实名制专用餐卡」,每月固定向餐卡充值***元(** 元/次×** 次/月);
消费渠道:员工可凭实体餐卡,或通过 “集团与建行合作的智慧食堂平台”(含小程序/ ***),在食堂用餐、小卖部购物时刷卡消费;
特殊规则:餐卡余额仅限当年使用,每年**月**日**:**自动清零,不结转、不折现、不退还。
结算核心规则:结算依据:按员工实际刷卡消费金额据实结算(预算金额仅作为报价参考,不作为固定付款依据);
结算流程:当月消费金额,次月由中标人汇总后提交采购人审核,审核通过后,采购人将款项转账至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对公账户(个人账号、第三方账户均不接受);
水电气费等结算方式:合同期内中标人经营所需的设备维修和增补发生的一切费用、厨房油烟管道清洗、泔水、垃圾处理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用电、气费按集团总部食堂****年用气和用电明细的**%为底数,用水以每月**吨为底数,每季度进行核算,超过的部分由竞得人承担。
(二)投标报价填写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以下内容进行填写)
因本项目结算方式为“据实支付”,各投标人必须严格按以下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投标单价(每人每年):填写“****元/人/年”;投标总价(年度总金额):填写“*******元/年”;
特别提醒: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折扣价、优惠价报价,仅需按上述预算金额填报。
三、重要说明
本答疑澄清公告是原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正,凡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均以本公告为准;
中标人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规开展食堂及小卖部经营活动。
采购人名称:景德镇陶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鑫鸿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