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5-12-04
福建/厦门 中标结果
思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厦门-2025-12-04 00:00:00
思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
作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思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厦门市观音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台东路***号***单元之六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思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服务):

服务类(厦门市观音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餐饮服务 思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服务 思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服务 以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以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以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以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郑慧颖
评审专家: 赖建龙 吕东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咨询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三年总金额为基数)具体为:基数≤***万元部分,按*.*%计取;***万元<基数≤***万元部分,按*.*%计取,***万元<基数≤****万元部分,按*.**%计取,分段累进计算。*.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以转帐付款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咨询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号:*****************。*.经认定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其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进行支付。*.本项目属于可延续性服务项目,项目服务期限一年,符合要求的可续签,合同期最长累计三年。如成交供应商因采购人原因未续签合同,可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退还未续签部分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退回。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思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服务:*.****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同时发出中标(未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及时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系统公告);未中标人可领取未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思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号***单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洋

电话:***********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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