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2025-12-04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新泰市人民医院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 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新泰市人民医院****年**月份部分拟自行采购意向公示如下:
一、采购内容:
*、“**+青云急救”救护车升级改造项目。包含模块:**传输、车载终端、数据接口,确保车载设备生成数据符合山东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相关数据标准与规范,务必实现数据格式兼容性,实现数据的无障碍对上衔接。
*、急救中心智慧化管理系统
技术联系方式:******* 李主任
二、以上项目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合格的三证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产品、所提供服务和工程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
三、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自行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已经向新泰市卫健局备案,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采购文件为准。
四、本采购意向在新泰市人民医院宣传栏及医院网站 (****://***.*******.***.**/)公开发布,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五、本次公示期截止到****年**月*日**:**。
六、有意向参与并具备资质的公司或厂家,请与相关科室和监察室联系, 过期不再受理! 报名:************
七、报名方式:*、发送邮箱**********@***.***(留言包括:公司名称、拟参加采购项目及联系方式)
*、持法人授权书和公司资质复印件提前现场报名。
新泰市人民医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