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5-10-09 00:00:00
****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结余资金)大泉林场 (果品基地)环境整治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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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结余资金)大泉林场
(果品基地)环境整治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灵武市大泉林场的委托,就****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结余资金)大泉林场(果品基地)环境整治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开标、评标工作已于****年**月**日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评标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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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日历天) |
工程质量 |
项目经理 |
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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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宁夏卓论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合格 |
丁泽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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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宁夏翰承科技有限公司 |
******.** |
** |
合格 |
马海兰 |
**.** |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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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编号 |
投标单位 |
项目经理 姓名 |
项目经理 |
企业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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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 |
宁夏卓论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丁泽民 |
二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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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 |
宁夏翰承科技有限公司 |
马海兰 |
二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灵武市大泉林场或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四、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大泉林场
联系人:马宏文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宁 联系电话:***********
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