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2025-12-04 00:00:00
某单位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第*包)
某单位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复核征求意见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某单位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复核征求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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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物资要求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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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
详见采购文件 |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区、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 |
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交货,并于交货完毕后**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
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我部拟对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项目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和接受监督。若对项目相关条款有疑问或建设性意见者,可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受理期限内收到)、扫描发至邮箱方式实名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
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并提供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方案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公示及受理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先生、李助理
电 话:***********、***********
电子邮箱:*********@**.***
招标人地址:辽宁省大连市
六、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军队采购网》(***.****.**)
七、本次征询为无偿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