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北新镇红阳村秸秆等农业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中心出租项目(第二次)挂牌披露
2025-12-04
江苏/南通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启东市北新镇红阳村秸秆等农业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中心出租项目(第二次)挂牌披露
江苏/南通-2025-1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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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北新镇红阳村秸秆等农业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中心出租项目(第二次)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启东市北新镇红阳村秸秆等农业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中心出租项目(第二次)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启东市北新镇红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按标的现状出租;承租期间的水电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另行缴纳;在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收回该标的的,出租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租赁期间的标的修理费用、或因风雨雷电等自然原因致使标的漏雨、损坏等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租赁期内的安全由承租人负责,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其他人财产、人身安全,损失均由承租人负责。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利用该标的进行违法经营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出现安全隐患不予整改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该标的,承租人应承担所有责任。 *、意向承租人(竞买人)须遵守和履行本场网络竞价活动的《拍租注意事项(特别事项说明)》、《出租标的明细清单》、 《租赁合同》(详见附件)等全套拍租资料的全部条款,并承担全部的法律、经济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