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5-12-03 00:00:00
矿业公司新白马公司Ⅰ号土场排土设施升段移设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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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公司新白马公司Ⅰ号土场排土设施升段移设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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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矿业公司新白马公司Ⅰ号土场排土设施升段移设工程总承包(***)(***********************)招标人为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红格南矿区开发筹建处,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矿业公司新白马公司Ⅰ号土场排土设施升段移设工程总承包(***)
*.* 招标范围及图纸:无
*.*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万元,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注册资金均要求≥****万元,提供营业执照。所有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照片。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企业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
(*)税务登记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中标单位现场施工人员须身体健康,满足所从事岗位的上岗要求,从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件(定标前和办理开工手续时须提供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扫描件),项目委托人和项目所属单位,分别在定标前和开工前审核符合性。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金属非金属矿山施工作业)。
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最多为*家,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并应具备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金属非金属矿山施工作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办理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联合体每一个成员对联合体任何一个成员在本项目的行为,责任和义务均承担连带责任。所有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照片。
(*)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有矿业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要求项目配置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或矿山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应提交项目经理部的人员组成,人员组成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上述人员需提供****年*月至**月的社保证明。所有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照片。
*.* 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话: | 电话: |
*.*#***; 异议渠道
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向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并附必要的证明文件。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
**.*#***; 其他事项
◆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短信后,应从中标通知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及时缴纳,否则可能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本项目时间计算以**小时为*日。
◆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开标后无不可抗力原因撤销投标文件的视为弃标,按非正当理由弃标行为进行处罚;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弃标人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招标文件中未列举完全的其它串通投标情形及具体认定、处置,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及“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首页“重要通知”、“系统通知”栏目中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规定等执行。
◆招标文件中不允许偏离的商务、技术等要求,均指不允许负偏离,凡评审后认为属于正偏离的(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无偏离。
◆本项目中招标人描述由“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红格南矿区开发筹建处”统一变更为“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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