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2025-12-03 00:00:00
大庆市安肇新河龙凤段水生态修复与水质净化工程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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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安肇新河龙凤段水生态修复与水质净化工程项目施工
澄清公告(第*次)
致各投标人:
*、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 ****年**月**日**时**分。
*、计划工期调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日历天。(此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以澄清答疑文件(*次)上传的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项目澄清公告(第*次)内容已在澄清答疑文件*次中调整完毕。
*、问题描述: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控制价是指投标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还是所有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明细的综合单价。请给予明确。
问题回复: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元。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次项目澄清内容,同时在交易系统内以答疑澄清文件发布,请投标人及时获取答疑澄清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凤湿地自然保护中心
地址:大庆市龙凤区
联系人:蔡抒瞳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园**号楼三单元五楼
联 系 人:张艳玲
电 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大庆市龙凤生态环境局:彭耀坤 ***********
大庆市龙凤区水务局:冯超 ***********
大庆市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伟丽************
大庆市龙凤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娄长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