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2025-12-04 00:00:00
浙江东越实业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年度油米面等物资采购,采购人为浙江东越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根据采购人系统内部管理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简易程序采购,现发布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浙江东越实业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年度油米面等物资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浙江东越实业有限公司职工食堂****年度油米面等物资采购,项目预算**.****万元。
本项目供货地点:浙江东越实业有限公司食堂;供货方式:分批供货;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或合同标的金额使用完毕。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在国内注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采购人系统内任处级及以上领导和在采购人本单位任科级及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与本项目职责范围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以上相关人员也不得作为成交人项目实施管理的委托人,参与签订合同、项目管理、货款结算等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采购项目投标。
*.本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自行下载,费用***元/份,在开标前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
*.到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市龙游县人民南路东方广场****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为***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人应于****年**月**日**时**分**秒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衢州市龙游县人民南路东方广场****室开标室(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供应商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招标会议【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开标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近三个月(连续且截止响应截止日的前个月,如系统未能查询的则往前推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社保缴纳单位应为响应人单位,特殊情况(如退休返聘、外籍员工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记录应为官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对新近成立的企业,员工社保证明为在社保系统能查询到的最接近响应截止日的月份证明)】。证明材料由代理公司在开标前进行核查。
七、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人民币****元整。
*、响应人确保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入账,逾期则拒收响应文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洲支行
银行账号:***************
保证金缴纳方名称必须和响应人名称致,不允许以其他分公司、子公司、个人等名义缴纳,否则保证金视同未缴纳。(供应商可选择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八、其他事项
*.本项目的采购公告、补充(答疑、澄清)公告及评审结果公示、中标(成交)公告等需公告的有关信息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非政府采购公告区、招天下网站(***.******.**)、采购人内网上发布,请供应商自行及时关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相关情况,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郑重提醒各供应商:对任何转载本项目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政府采购网(*****://****.***.**.***.**/)、招天下网站(***.******.**)及采购人内网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与本项目相关采购事宜均需与本公告写明的指定人员联系。
*.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东越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女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土 电话:************/***********
监督部门:纪检科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