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受团风县久兴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公开拍卖****年度巴河团风段三处黄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概况:
| 编号 | 标的物名称 | 预计黄砂方量 (万吨) | 整体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整体竞买 准备金 (万元) |
| * | 新桥(但店朴树店)砂站 | ** | *** | ** |
| * | 但店(上陈家河)砂站 | *.* |
| * | 但店(上陈家河)砂站 | *.* |
| * | 上巴河(曹岗村)砂站 | * |
| * | 上巴河(曹岗村)砂站 | * |
| 合计 | **.* |
备注:拍卖成交价均为含税价,税率均为**%。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按《拍卖文件》中要求提供相应文件资料。
三、本次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四、现场踏勘:标的物自公告之日起在其存放地公开展示,竞买人需自行前往现场勘察拍卖标的物。
五、领取拍卖文件与报名截止时间与地点:竞买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前到湖北中成拍卖有限公司团风县联络处获取拍卖文件及报名。
六、竞买资格确认:竞买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到湖北中成拍卖有限公司团风联络处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经审查,竞买人自愿按约定整体竞买保证金***万元(或按单项竞买保证金***万元对应只参拍一个标的物,以此类推,在报名时请注明对应标的物名称)和整体竞买准备金**万元(或单项竞买准备金*万元)并具备申请条件的,湖北中成拍卖有限公司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拍卖时间地点:定于****年**月** 日下午**时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举行。
八、本次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和《拍卖文件》的内容为准。
九、银行账户与联系方式:
竞买保证金开户单位:团风县久兴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团风县支行
账户:**** **** **** **** **** ***
竞买准备金开户单位:湖北中成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金厦支行
账号:*****************
湖北中成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咸宁市温泉邮电路**号
联系电话:****-******* ***********刘先生
湖北中成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