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县医院望都县医院透析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12-03
2025-12-03
河北/保定 质疑投诉
望都县县医院望都县医院透析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12-03
河北/保定-2025-12-03 00:00:00
望都县县医院望都县医院透析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望都县医院透析系统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康顿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二环北东二环西水木青城*******
被投诉人:河北新亿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盛世大厦*座****室
相关供应商:苏州健联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聚茂街***号活力商务广场*幢*层***室
当事人:石家庄康顿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二环北东二环西水木青城*******
四、基本情况
“望都县医院透析系统采购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开标,并于****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石家庄康顿科技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向望都县医院、河北新亿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对质疑事项进行回复。****年**月**日石家庄康顿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质疑答复未针对投诉人提出的核心事实进行逐条回应,刻意回避核心事实,混淆法律概念,事实认定严重错误。 投诉事项 *:质疑答复中关于“低价恶意中标”的认定缺乏有效证明材料,程序违法。 投诉事项*:关于“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谋取中标”的答复无事实支撑,证据链缺失。 投诉事项 *:关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答复回避核心诉求,未提供有效佐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保定市望都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个月内向保定市望都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处理文件编号
望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执法机关名称:
望都县财政局
****年**月**日
河北/保定-2025-12-03 00:00:00
二、项目名称: 望都县医院透析系统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康顿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二环北东二环西水木青城*******
被投诉人:河北新亿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盛世大厦*座****室
相关供应商:苏州健联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聚茂街***号活力商务广场*幢*层***室
当事人:石家庄康顿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北二环北东二环西水木青城*******
四、基本情况
“望都县医院透析系统采购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开标,并于****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石家庄康顿科技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向望都县医院、河北新亿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对质疑事项进行回复。****年**月**日石家庄康顿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质疑答复未针对投诉人提出的核心事实进行逐条回应,刻意回避核心事实,混淆法律概念,事实认定严重错误。 投诉事项 *:质疑答复中关于“低价恶意中标”的认定缺乏有效证明材料,程序违法。 投诉事项*:关于“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谋取中标”的答复无事实支撑,证据链缺失。 投诉事项 *:关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答复回避核心诉求,未提供有效佐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保定市望都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个月内向保定市望都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处理文件编号
望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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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