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2025-12-03 00:00:00
洛阳市涧西区浅井南路(丽春西路至乐山路)改造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沃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涧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洛阳市涧西区浅井南路(丽春西路至乐山路)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核查、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洛阳市涧西区浅井南路(丽春西路至乐山路)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涧西工施招标(****)****号
*、项目代码:************************
*、建设地点:洛阳市涧西区;
*、项目概况:本项目北起丽春西路,南至乐山路,全长***.****,规划标准红线宽度***(展宽**米),设计速度****/*,为涧西区南北向次干路。主要改造内容涉及道路工程、交通标线,排水工程、弱电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如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二、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及日期
*、发布时间:****年**月**日
*、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三、评标情况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张景会、贺丽娟、张松峰、王卫东、李武昌(招标人代表)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
五、核查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核查情况:*家中标候选人均通过核查,比较优势详见评标报告。
*、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原因:无。
六、定标情况
*、定标时间:****年**月**日
*、定标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一室
*、定标方法:票决法
*、中标人:河南华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元
质量承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工期:**日历天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负责人姓名:张鹏鸽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豫************
中标人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火炬大厦一楼西区*****号
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收费金额:*****元。
八、中标结果公示媒介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公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其他补充事项
本次招标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洛阳市涧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沃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新伊大街交汇处时尚***公寓*****室
联系人:王玉洁
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涧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法制与行政审批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