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预算的通知
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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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预算的通知
浙江/宁波-2025-1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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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医保
发布机构:宁波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甬财社〔****〕****号

各区(县、市)财政局、医疗保障局,高新区财政、医疗保障部门:

根据《财政部 国家医保局关于提前下达****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预算的通知》(财社〔****〕***号),经研究,现提前下达各地****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部分,项目代码:*********************,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用于对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补助,预算收入请列入****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城乡医疗救助”,待****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此次下达的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地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各地财政和医保部门要结合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情况,做好医疗救助基金预算编制、安排等相关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附件:****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提前下达情况表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年**月**日


附件

****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部分)提前下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地区

金额

海曙区

**

江北区

**

镇海区

**

北仑区

**

鄞州区

***

高新区

*

奉化区

***

余姚市

***

慈溪市(含前湾新区)

***

宁海县

***

象山县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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