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思明区南普陀路11号房产招租
2025-12-03
福建/厦门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厦门市-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思明区南普陀路11号房产招租
福建/厦门-2025-12-03 00:00:00
思明区南普陀路**号房产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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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南普陀路**号房产招租
房产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中华街道办事处
厦门市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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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
*、竞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厦门”网站联合惩戒平台上被列入失信执行名单的竞价人,以及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与招租人及经营管理单位有过或正涉诉讼或执行案件的单位不得参与竞价。 *、曾参与招租人公开招租活动获得承租权,但未按规定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单位不得参与竞价。 *、与招租人租用其他房产存在拖欠租金情况的不得参与竞价。 *、竞价人须在标的展示期间到标的所在地仔细查勘,充分了解掌握标的现状。如不前往现场查看不得参加竞价。 *、用途:住宅。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本项目要求意向方投入资金对房屋进行综合改造,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的改造方案。具体包括:①外墙及门窗改造;②水电管线升级等改造和装修项目。改造方案报招租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并按方案实施,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如有变动,需征得招租单位书面同意。 *、免租期:免租期按最终承租方与招租单位协商的时间确认。需提供施工合同、决算清单及实际工程造价发票作为免租装修期为依据。免装修期限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最终承租方负责房屋改造工程,改造完工后,须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等其他需要注意事项。 **、最终承租方不得将所承租的房屋转租(以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联营、挂靠、合作、托管等方式将房屋交由或变相交由第三方使用均依法视为转租)、转借、转让和设定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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