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1-26 00:00:00
肥东县白龙镇广场社区老年食堂运营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肥东县白龙镇广场社区老年食堂运营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招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合肥暖民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金额:具体金额根据老人实际就餐金额进行结算,年度实际结算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运营期间收费标准为每餐**元,政府补助*元。上级给与的助餐机构运营补贴不包含在年度预算中,每年度经县级主管部门考核评估合格后,老年食堂的运营补助归运营单位所得。
招 标 人:肥东县白龙镇广场社区
代理机构:安徽琳海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华伟 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 )向安徽琳海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与延安路交口中海观园**栋****室,联系人:华伟,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