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白龙镇广场社区老年食堂运营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2025-11-26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肥东县白龙镇广场社区老年食堂运营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安徽/合肥-2025-11-26 00:00:00

肥东县白龙镇广场社区老年食堂运营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 **:**  信息来源: 肥东县白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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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肥东县白龙镇广场社区老年食堂运营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招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合肥暖民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金额:具体金额根据老人实际就餐金额进行结算,年度实际结算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运营期间收费标准为每餐**元,政府补助*元。上级给与的助餐机构运营补贴不包含在年度预算中,每年度经县级主管部门考核评估合格后,老年食堂的运营补助归运营单位所得。

人:肥东县白龙镇广场社区

代理机构:安徽琳海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人:华伟 电话:***********

公示期:****年***日至****年***

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 )向安徽琳海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包河大道与延安路交口中海观园**栋****室,联系人:华伟,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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