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5-12-03 00:00:00
芜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市辖区
信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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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芜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芜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地址 |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潘工************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玄武区沙塘园*号****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许丽丽***********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芙蓉路***号合肥创新创业园*#*二层*** | |
投标报价 | *******元/年 | |
授权代表 | 孙创 | |
服务期 | 三年,合同签订采用*+*+*模式,第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能签署下一年合同。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芜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对龙山科技园和银湖科技园提供卫生保洁,设备设施日常巡查及保洁服务、园区环境秩序、车辆管理和安保服务以及其他常规性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需求 服务期:三年,合同签订采用*+*+*模式,第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能签署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安徽省政务大厦物业服务项目; *.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物业管理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新芜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居东城上品**#号楼 | |
投标报价 | *******元/年 | |
授权代表 | 姜灵姣 | |
服务期 | 三年,合同签订采用*+*+*模式,第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能签署下一年合同。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芜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对龙山科技园和银湖科技园提供卫生保洁,设备设施日常巡查及保洁服务、园区环境秩序、车辆管理和安保服务以及其他常规性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需求 服务期:三年,合同签订采用*+*+*模式,第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能签署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内代管国有工业厂房等公共区域物业服务项目; *.芜湖国家广告产业园物业管理服务; *.芜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龙山科技园物业管理服务。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