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5-12-03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浏阳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浏阳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助服务项目,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系统目录外标准下采购事项相关管理规定,采用磋商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现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浏阳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助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内容概况及预算:
采购内容:本次国家税务总局浏阳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助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人员汇算清缴的全流程过程中提供辅助服务,服务范围为:(*)根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税务人员通过微信、电话以及办公室现场等渠道,提出的政策、数据业务、功能操作等个税问题进行解答。(*)数据查询、统计、处理业务,提供涵盖预扣预缴申报、经营所得年度申报、综合所得汇缴申报、补税监控等全年个税辅助服务。(*)综合辅助服务,包含技术问题受理、数据排查筛选以及临时交办任务等。服务期一年。(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四、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质
(一)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个工作日),每日上午*:**至**:**,**:**至**:**(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浏阳市税务局*楼***办公室。
*、获取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等原件获取采购需求文件。
七、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时。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浏阳市税务局*楼***办公室(浏阳市白沙路*号)。
八、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投标保证金。
九、采购公告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浏阳市税务局
地 址:浏阳市白沙路*号
联 系 人:朱先生电 话:***********
国家税务总局浏阳市税务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