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告(合自然资规公告[2025]45号)
2025-12-03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补充公告(合自然资规公告[2025]45号)
安徽/合肥-2025-12-03 00:00:00

补充公告(合自然资规公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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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

****年**月**日,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合肥土地市场网等相关媒体上发布了《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合自然资规公告[****]**号)。经批准,现就公告中包河区********号********号地块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取消公告中竞得人须按照规划条件和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要求,配建黄山路与桐城南路交口西南角合肥曙光小学(改扩建项目)、绩溪路和金寨路交口东北角合肥屯溪路小学(改扩建项目),建设标准均不低于****元/平方米(其中装修标准不低于****元/平方米,装修方案须经包河区政府指定单位确认),具体建设方案以审批的规划方案为准。上述两小学改扩建项目须在****年*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此款由包河区政府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与竞得人签订监管履约协议予以监管,并由包河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的条款。

《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合自然资规公告[****]**号)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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