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2025-12-03 00:00:00
| 公告代码:*******************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数量:*项目名称: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联系人:靳立建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河北鑫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区划名称:兴隆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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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发布时间: **********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人名称:
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采购人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
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河北鑫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誉衡
+************
采购预算金额:
******.**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内容:
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原场地及房屋租赁已到期,现需对原场地及房屋进行续租。租赁期限为三年。
采购数量:
*
项目实施地点
: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小河南村兴隆县汇丰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供货时间:
*年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的性质:
兴隆县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场地,独立的办公场所面积在
***平方米以上,业务大厅在***平方米以上,具有独立的停车场且能够停放大、中、小各种车辆,停车位充足,具有独立的查验大棚、档案室、培训中心,考试中心、监控中心,原址租赁到期,现对原场地进行续租。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因原有设施配套齐全,能保证采购项目的一致性,具备延续性,拟组织继续在原址租赁,符合采购情况的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兴隆县汇丰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小河南村兴隆县汇丰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至**********
时刻说明:
每天
*:**至**:**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网上下载
采购文件售价:
*
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网上开启
公示期限:
**********至**********
财政部门地址:
兴隆县财政局采购办
项目联系人:
翟主任
联系方式:
************
传真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
本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