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2025-12-03
河北/承德 招标采购
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河北/承德-2025-12-03 00:00:00
公告代码:*******************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数量:*项目名称: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联系人:靳立建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河北鑫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区划名称:兴隆县

 

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发布时间:   **********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人名称: 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 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河北鑫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誉衡 +************
采购预算金额: ******.**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内容: 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原场地及房屋租赁已到期,现需对原场地及房屋进行续租。租赁期限为三年。
采购数量: *
项目实施地点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小河南村兴隆县汇丰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供货时间: *年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的性质: 兴隆县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场地,独立的办公场所面积在 ***平方米以上,业务大厅在***平方米以上,具有独立的停车场且能够停放大、中、小各种车辆,停车位充足,具有独立的查验大棚、档案室、培训中心,考试中心、监控中心,原址租赁到期,现对原场地进行续租。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因原有设施配套齐全,能保证采购项目的一致性,具备延续性,拟组织继续在原址租赁,符合采购情况的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兴隆县汇丰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小河南村兴隆县汇丰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至**********
时刻说明: 每天 *:**至**:**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网上下载
采购文件售价: *
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网上开启

公示期限: **********至**********
财政部门地址: 兴隆县财政局采购办
项目联系人: 翟主任
联系方式: ************
传真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
本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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