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12-03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号楼病房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兴达鸿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石门村*号*幢平房***室
中标金额:***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
|---|---|---|---|---|
| 北京兴达鸿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石门村*号*幢平房***室 | ****************** | *** 万元 |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 分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 北京兴达鸿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 ***万元 | ***万元 | 服务期限:**日历天 |
项目用途:*号楼病房改造工程。
简要技术要求:工程主要内容包括装饰、装修改造、医用气体、给排水改造、暖通空调改造及电气改造、消防水工程、消防电工程、弱电工程等。
合同履行日期::**日历天。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海洋、王风娟、李树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以本项目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及发改办价格〔****〕***号计算方法和标准,以工程类标准按成交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进行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请在本公告发出后前往我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并请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收据或电汇凭证办理退还保证金等事宜。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本公告发出后前往我公司领取未成交通知书,本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还至原账户。*.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支行 银行账号: *******************。*.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 ***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号
联系方式:卢琛曦、蒋旭、孙亚欣、陈清、刘湃、陈杏媛,************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琛曦、蒋旭、孙亚欣、陈清、刘湃、陈杏媛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