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25-12-03 14:54:55
****年西陵区上岗路净美街巷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年西陵区上岗路净美街巷整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号住邦科技园*区**栋*单元*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西陵区上岗路净美街巷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元
*.采购内容:****年西陵区上岗路净美街巷整治,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号住邦科技园*区**栋*单元*楼)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供应商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号住邦科技园*区**栋*单元*楼)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号住邦科技园*区**栋*单元*楼)。
*.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单独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磋商会议。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号住邦科技园*区**栋*单元*楼)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夜明珠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易继兴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朝阳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萍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号住邦科技园*区**栋*单元*楼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