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5-12-03 00:00:00
***国道景宁红星至庆元县界段改建工程保险服务
招标公告
***国道景宁红星至庆元县界段改建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景宁红星至庆元县界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项字〔****〕***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位于***国道、***国道共线的白锄大桥的桥头,起点桩号为**+***,路线沿老路截弯取直向南行进,终点位于坑边村以西景庆隧道内(景宁县与庆元县交界处),景庆隧道长约*****(其中景宁段长***.****),与***国道庆元县景庆交界至照田圩段改建工程相接,终点桩号***+***.***,设断链五处共计约****,本项目路线全长**.*****。本项目全线共设置桥梁******/**座,其中大桥******/**座,中桥****/*座;涵洞**道;隧道*****.****/*.*座,其中长隧道*****.****/*.*座,中隧道*****/*座,桥隧占比**.*%。平面交叉**处,改路(含接坡)*****(其中改路桥**座),停车区*处,道班房*处以及配置必要的交通管理用房和设施。本项目主线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木标准》(*** ********)规定的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公里/小时,路基宽度**米,隧道建筑限界宽**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级,设计洪水频率*/***,其他各项技木指标按照交通运输部及有关行业的现行标准、规范等规定执行,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规定。
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丽水市景宁县。建设单位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除国家和省级相关补助资金外,其余部分由景宁县政府筹措解决。根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招标人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和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道景宁红星至庆元县界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联合招标(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华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工程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含第三者责任险)承保人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国道景宁红星至庆元县界段改建工程保险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本工程土建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含第三者责任险)。其中建筑工程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物质损失保险部分保障范围是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以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周转性材料等的直接损失。第三者责任保险部分保障范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本工程除外)损失,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安全生产责任险部分保障范围是从业人员保障、救援费用保障、鉴定费用保障、法律费用保障。
保险服务期:建筑工程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本保单生效日期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止(即合同工期+缺陷责任期)(如遇工期延长,可按保单规定顺延保险期限)。安全生产责任险(含第三者责任险):本保单生效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止(即合同工期+缺陷责任期),首次投保覆盖合同工期(**个月),(如遇工期延长,可按保单规定顺延保险期限),合同工期结束后另行投保。
本次招标设*个保险标段,即第****标段。
第****标段为***国道景宁红星至庆元县界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建筑工程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投保总额为**********元人民币,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投保总额为**********元人民币。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其授权的省级分支机构(省级分支机构包含直辖市级别分支机构,下同)或经其授权的地市级分支机构或经其授权的县级分支机构。【企业法人投标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制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授权书的复制件,三者缺不可,否则不予认可。同总公司只允许自身或授权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是企业法人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的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提供《保险许可证》的复制件】。
*.投标人自****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独家或首席承担过项保险(投保)金额*亿元及以上人民币(或保险费金额***万元及以上人民币)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筑工程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服务【①须提供能体现投标人与项目关系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复制件。②认可总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分支机构的承保服务业绩。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含:公路、水运、铁路、轨道交通、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号****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需持下述资料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单位介绍信(自拟);③报名人二代身份证;也可以邮件方式报名获取,请将报名要求提交的文件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接受的邮箱,报名资料于当日**:**后收到的视为下个日历天收到,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不再接受报名。
*、招标文件工本费售价***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报名时向投标人收取),售后不退。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邮件方式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年**月**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至**时**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新田路**号十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新田路**号十楼会议室)。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及授权书)出席开标会,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新田路**号
邮 编:******
电 话:************
联 系 人:任女土
招 标 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道景宁红星至庆元县界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梧桐乡
邮 编:******
电 话:***********
联 系 人:金哲
招标代理:浙江华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劳动路***号吴山名楼****室
电 话:************
联 系 人:沈先生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