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配送合同
2025-12-03
辽宁/葫芦岛 中标结果
农副产品配送合同
辽宁/葫芦岛-2025-12-03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农副产品配送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小学****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小学

址:龙港区龙程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辽宁馨予现代农产品深加工有限公司

址:兴城市沙后所镇政府一楼***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小学****年度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所供应食品须均为非转基因食品。 (二)★投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三)★投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的合格检验证明。 *.投标人所供货品经采购人验收后,若验收人认定产品数质量不达标,投标人需无偿交付采购人,并且于当日*:**前按照采购清单重新补足产品,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视情节没收当日货款金额的****%,。如有特殊情况出现质量问题或不能及时供应的,须提前向采购人说明情况,否则将按规定处理。 *.食材没有按时按要求配送到位,影响采购人食堂正常开餐的,合同期内发生第一次,扣除当日货款金额的***%,第二次及以后,每次扣除所当日货款金额的*%,上述情况发生三次后,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并视情节进行处罚。 *.如因投标人提供的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造成的食物中毒、疾病等事件,投标人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违约金,同时双方终止合同,违约金为当日采购货品总金额的十倍。 *.因国家、学校政策发生调整变化,需中止或终止合同,投标人需无条件接受,按照采购人要求中止或终止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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