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2025-12-03
河北/承德 招标采购
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河北/承德-2025-12-03 13:20:49
公告代码: *******************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数量: *
项目名称: 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租赁项目单一来源
采购联系人: 靳立建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 河北鑫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区划名称: 兴隆县
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发布时间: **********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河北鑫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誉衡+************
采购预算金额:******.**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内容:兴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原场地及房屋租赁已到期,现需对原场地及房屋进行续租。租赁期限为三年。
采购数量:*
项目实施地点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小河南村兴隆县汇丰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供货时间:*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兴隆县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场地,独立的办公场所面积在***平方米以上,业务大厅在***平方米以上,具有独立的停车场且能够停放大、中、小各种车辆,停车位充足,具有独立的查验大棚、档案室、培训中心,考试中心、监控中心,原址租赁到期,现对原场地进行续租。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因原有设施配套齐全,能保证采购项目的一致性,具备延续性,拟组织继续在原址租赁,符合采购情况的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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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兴隆县汇丰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小河南村兴隆县汇丰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至**********
时刻说明:每天*:**至**:**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网上下载
采购文件售价:*
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网上开启
公示期限:**********至**********
财政部门地址:兴隆县财政局采购办
项目联系人:翟主任
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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