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25-12-03 12:58:35
****年**月*日哈尔滨市级储备(稻谷)采购交易会公告**江山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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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哈尔滨江山粮库有限公司委托,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定于****年**月*日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哈尔滨市级储备(稻谷)采购交易会”专场交易。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安排
(一)交易品种、数量、时间及地点
品种:****年产稻谷
数量共计:*****吨,(交易数量随成交情况调整)。
****年**月*日**:**起开始采购。请交易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参加竞价交易→****年**月*日哈尔滨市级储备(稻谷)竞价采购交易会**江山粮库”参与交易。
(二)交易资格
国内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会员须在年审有效期内,非会员企业可提前与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联系办理入会。
(三)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活动采取网上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每笔交易从起拍价格(顶价)开始报价,粮食按每吨*元递减报价。
二、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本次交易采购的稻谷为****年产国标二等及以上粳稻谷。质量标准详见交易清单。具体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三等粳稻谷及以上执行。严禁采购进口粮源,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不得入库。水分要求≤**.*%,大于**.*%拒收;杂质要求≤*%,大于*%过筛返杂。水分、杂质低于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按照《关于执行粮食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标【****】***号)有关规定执行,粮食卫生标准符合《**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储存品质指标符合《**/* ***** 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宜存要求。
*、付款方式及价格:竞价采购采取先交货后付款的方式,所报价格为卖方散粮汽运送货至接收库点仓内价格(不含包装)。稻谷竞价采购价格为****年产国标三等粳稻谷价格:****元/吨;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每市斤*.**元。
*、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须提前实地查看路况、入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参与交易,并承担交易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买方存储库点应如实告知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实际存储库点周边的道路状况及车辆载重要求等情况。
三、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买卖双方在交易前须缴纳保证金**元/吨(其中,交易保证金*元/吨,履约保证金**元/吨)。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将无法参与交易。
成交后,交易市场按成交金额的*.*‰收取买卖双方交易手续费。没有成交的,在交易会结束后,向交易市场提交退款申请,经交易市场核实后,*个工作日内退回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保证金。
单位名称: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哈尔滨市分行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行号:************
四、合同签订
交易合同自系统确定竞价成交之日起生效。交易结束后,成交的买卖双方须通过交易系统网上签订电子交易合同。
五、交割及结算
(一)合同履约期为自合同生效日起**天(自然日)。
(二)数量、质量验收:数量以实际存储库点地磅数量为准;每个标的中标方需提供由具有资质的质检部门出具的粮食质量检验报告和所收购稻谷产出地证明(当年产),到达交货地点后,实际接收库点严格按照交易清单中指标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接收库点所在地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属地监管责任。
(三)本次交易采用线上成交,线下结算的方式,每****吨为一个结算批次,中标企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接收单位进行结算,接收单位在中标企业结算手续提供齐全后,及时向当地农发行办理粮款结算。
(四)卖方在正式发运前,需要与接收库点沟通,根据接收库点的接收能力,合理安排发运进度。卖方须派驻接粮人员携带单位委托书到接收库点衔接粮食入库事宜,如卖方不派接粮人员,所到达货物接收库点不予接收。
(五)粮食到达交货地点后,由接收库点进行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粮食,接收库点拒收;对检验有异议的,可由接收库点与卖方共同扦样委托黑龙江省内具有资质的粮食质检机构进行检验,仅检验一次,检验结果作入库或退货处理依据,检验费由过错方承担。在卸货入库过程中发现有霉变、结块、污染、活虫、气味色泽异常等的粮食,接收库点作退货处理,退货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卖方承担。
(六)合同执行完毕,买卖双方验收无争议的,双方签订《验收确认单》,买卖双方可凭借签订的验收确认单,到交易市场清退双方扣除手续费之后的剩余保证金。
六、违约及争议解决
*、卖方发运的粮食,如发现虫粮或不符合竞价采购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情况,接收库点拒收并要求卖方重新发运。如果发运到货时间超过合同规定交货时间,按卖方违约处理。
*、卖方因自身原因(不可抗力情况除外)在规定入库期限内未完成入库的,未完成入库部分视为卖方违约。
*、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的,由中标企业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市场报告,由交易市场核实后报哈尔滨市有关部门,经批准后,可以解除合同,双方签订解除合同协议,并由交易市场清退双方扣除手续费之外的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若未按规定及时报告,或经核实属于非不可抗力按违约处理。若接收粮库与中标方联手作弊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粮库的市级储备粮的承储资格。
*、合同执行完毕,如卖方未提供合同价款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卖方违约处理,须向买方支付**元/吨的违约金,由交易市场从其履约保证金扣缴后代为支付给买方,由买方上缴财政。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商务纠纷,首先协商解决,也可在合同期内书面申请交易市场调解。经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签订《协商(调解)协议书》;协商或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年版)》、《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相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交易(商务)部
*************财务部
委托库点联系方式:迟立军 *****;***********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黑龙江市场会员交流**群咨询,群号*********。
****年**月*日哈尔滨市级储备(稻谷)竞价采购交易会清单**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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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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